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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乌分公司2023年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3-01-10 10:00   作者:荣乌分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荣乌分公司2023年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荣乌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荣乌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荣乌分公司2023年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招标范围:荣乌分公司2023年机动车辆保险服务项目全部相关服务,共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符合附件1相关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2020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月109:00至20231月15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月30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上传成功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招标人定于 2023年1月3010时00分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荣乌分公司2楼会议室(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荣乌高速徐水北收费站院内)举行开标会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在开标时间通过登陆“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 

5.3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考虑到疫情防控要求,如需调整项目招标时间安排,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另行通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荣乌分公司(http://rw.hbgs.com.cn/)”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荣乌分公司

 址: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荣乌高速徐水北收费站院内  

联系人:朱艳青

 话:0312-6772757

 

招标代理:河北赢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石家庄市中华北大街226号荣鼎天下A座1506室

人:刘利强  

   话:0311-85550885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20231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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