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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荣乌分公司采购询价函

2025-01-07 08:51   作者:荣乌分公司-事业发展部

1.询价项目名称:荣乌分公司2025年零星工程造价咨询项目 

2.采购控制限价:编制费用为固定酬金。其中,造价金额10万元以下的项目控制限价为1100元/次;造价金额10万元-30万元的项目控制限价为2100元/次;造价金额30万元-100万元的项目控制限价为3100元/次;造价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另行签订造价咨询合同日常养护子目清单单价编制参照造价金额10万元以下的项目标准执行。

3.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工程造价咨询

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

报价单位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保存相应界面截图,包含:“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4项,作为信用证明资料

以上资料需随报价函一并上传,缺一不可。

4.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5.询价工程量清单: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以1次为标准)

报价

报价小计(元)

1

造价金额10万元以下的项目

1



2

造价金额10万元-30万元的项目

1



3

造价金额30万元-100万元的项目

1



4

日常养护子目清单单价编制

1



5

报价合计(元)


 

6.确定供应商办法合理低价中选但不得低于市场成本价

合理低价中选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参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一册)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第2.2.2项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评审价平均值的计算:除现场宣布不符合报价规定的不参与评审价平均值计算的供应商报价之外,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审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审价平均值计算的供应商数量<5家时,计算评审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2)评审基准价的确定:参照方法一,将评审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审基准价。

7.供应商应于2025年1月7日16:30分采购报价函扫描件详见附件)递交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荣乌分公司询价专用邮箱rwgsxjcg@163.com ,采购人将于2025年1月7日16:35分现场统一开启报价单

 

附件:荣乌分公司2025年零星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采购报价函.doc


 

采购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荣乌分公司

联系人刘磊

联系方式0312-6772756(座机)             

17317023521(手机)

                              20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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