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询价项目名称:荣乌高速2024年除雪机采购项目。
2.采购控制限价:99450元整。
3.技术(服务)要求:
(1)产品质量标准:
柴油款除雪机:柴油驱动,马力不小于15匹,作业面宽不小于1.5米,除雪深度不小于50公分,启动方式:电启动。
电动除雪机:耐寒电池驱动,续航工作时间不小于2小时,作业面宽不小于1.2米,除雪深度不小于50公分,启动方式:电启动。
供应商需对此次项目采购产品提供3年的免费后期维修服务。
(2)付款方式:电子汇款。
(3)交货地点:荣乌高速满城北收费站宿办楼。
4.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历天。
5.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及正常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受到行政处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
报价单位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保存相应界面截图,包含:“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4项,作为信用证明资料。
以上资料需随报价函一并上传,缺一不可。
6.询价工程量清单: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1 | 电动除雪机 | 台 | 39 | ||
2 | 柴油除雪机 | 台 | 13 | ||
报价合计(元) |
7.确定供应商办法:最低价中选,但不得低于市场成本价。
8.供应商应于2024年11月27日16:30分前将采购报价函扫描件(详见附件)递交至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荣乌分公司询价专用邮箱rwgsxjcg@163.com ,采购人将于2024年11月27日16:35分现场统一开启报价单。
采购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荣乌分公司
联系人:刘璐
联系方式:0312-6772793(座机)
15130404333(手机)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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