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荣乌分公司首批7人通过无人机操作证(UTC)考核,顺利取得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手合格证,以及中国民用航空局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操控理论培训合格证。
无人机具有操作简单、灵活机动、搜索范围广、受交通条件限制小、适合复杂地理环境作业等优点,被荣乌分公司广泛应用于高速公路车流量观测、信息采集、道路抢险维修、地质灾害预警、高压线路巡检,以及高速公路救援等领域。荣乌分公司装备的无人机一次飞行可滞空30分钟,有效观测范围约10平方公里,效率是人工的30倍。
2024年1月1日起生效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明确规定“操控小型、中型、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人员应当申请取得相应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为确保无人机飞的安全、飞的合法、飞的顺利,荣乌分公司积极为职工创造条件,鼓励职工参加无人机“飞手”专业培训及资格考试。通过培养一批能飞、会飞、精飞的高速“飞行员”队伍,并加以不断地实践探索,扩大无人机技术在各方面的应用,更好地满足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多样化任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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