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23点40分,一辆六轴车牌照为鲁FB*813的六轴货车驶入徐水北102车道,司机驶入车道后表示自己是防疫物资运输车辆并拿出一张货物运输证明。
班长与疏导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该车装载的是一个实验室方仓,根据司机手持的证明上看,证明写的运输日期为3月13日至3月15日,运输路线为保定至长春,已经超过证明的生效时间,需缴纳通行费。司机听后情绪非常激动,认为收费人员故意刁难,说我运输的防疫物资,走到哪都能免费。当班班长立即安抚司机情绪并详细解释了不能减免的原因:上高速时间为3月16日,证明已经超过有效期,我收费站不在证明的路线内,有特殊情况可以请示领导保证优先快速通行但并不能免收通行费。经过一番耐心讲解,司机表示理解,最终全额缴纳通行费2049元。
徐水北收费站全体职工始终保持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丝毫不放松,真正做到“应收不免,应免不收”,确保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应收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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