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下午14时28分,涞源隧管所监控室人员通过监控视频发现营尔岭隧道下行(天津方向)ZK979+335超车道紧贴电缆沟侧墙处有不明物体起火,现场已有浓烟冒出,情况十分危急,监控人员通过隧道紧急广播系统,并更改情报板及车道指示器,警示隧道内外车辆注意避让、谨慎驾驶,并打开隧道通风系统进行排烟,与此同时,同班监控人员立即通知涞源消防大队、高速交警、高速路政、涞源工区及隧管所机电人员现场相关信息并上报分公司值班室。
14时56分,机电人员赶到事故现场后,经查看得知,起火物为大型车辆所脱落的轮胎,此时现场浓烟已被隧道风机逐渐排出洞外,但火势依然猛烈,情况刻不容缓,机电人员立即使用隧道水消防和灭火器对起火轮胎进行灭火处置。15时01分,在涞源消防大队、高速交警、涞源工区、机电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将明火扑灭,为防止复燃,机电人员再次协助涞源消防大队对轮胎进行降温处理,确保轮胎不会复燃后,机电人员开始对着火点附近的机电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因灭火及时,火势未对附近的机电设施造成影响。在灭火过程中,监控人员时刻关注现场火势情况并密切与相关单位保持联络。15时25分,现场处置完毕后,机电人员对灭火器消耗进行统计并更换补充,随后查看消防水池水位变化及时进行蓄水。
此次营尔岭隧道轮胎起火处置过程中,涞源隧管所发现及时、处置果断、行动迅速、紧张有序,与相关单位配合默契,彰显了隧管所职工高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及熟练的业务能力,为疫情期间隧道的安全畅通及机电设施的正常运行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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